監視


重新指派 DDM 資料庫中的事件給管理員
「Domino 網域管理員」有「重新指派事件」功能,可從在「事件」文件內存取,您可用來重新指派您已開啟的事件。

附註 您必須在 DDM.NSF 的 ACL 中擁有「作者」存取權,且有「指派事件」的角色,才能指派您自己的事件給管理員。您必須有「編輯者」存取權,且有「指派事件」的角色,才能重新指派任何事件文件,不論該事件的擁有人是誰。如果您沒有所需的存取權,則「重新指派事件」按鈕便不會顯示出來。需要作者存取權以新增指令至您擁有的事件;需要編輯者存取權將指令新增至其他管理員所擁有的事件。

1. 從「Domino 管理者」中,按一下「檔案」。

2. 開啟 Domino 網域監視器資料庫 (DDM.NSF)。

3. 選擇您要開啟的視界。

4. 選取您要重新指派的事件,並按兩下以開啟「事件」文件。

5. 按一下「重新指派事件」。

6. 指定要將事件重新指派給管理員的名稱。視需要輸入註解。註解已新增至「事件」文件的「文件變更歷程」區段。

7. 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
8. (可選用) 當您完成重新指派事件給管理員時,請開啟「按指定」視界,來驗證您是否正確地指定所有的事件。

如需維護 DDM.NSF 中的事件所需的存取權層次和角色的相關資訊,請參閱在 DDM 中指定 ACL 設定值和角色

另請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