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門


複製整個資料庫
1. 開啟要複製的資料庫。

2. 選擇 [檔案][資料庫][新複製]。

3. 在「伺服器」欄位中選擇「本區」,將資料庫儲存在硬碟上,或輸入將儲存新資料庫的伺服器名稱。

4. 在「標題」方塊輸入新資料庫的標題。標題出現在「書籤」列及「書籤」頁上。標題名稱的長度上限為 96 個字元。

5. 如果要變更「檔名」方塊中的預設名稱,名稱的長度上限為 32 個字元。如果您正要在本區硬碟上複製資料庫,請指定要儲存資料庫之磁碟機和目錄做為檔名的一部份,例如, C:/Databases/mydbs.nsf。否則資料庫將會被儲存在 Data 目錄下。您若正在伺服器上建立資料庫,請指定用來儲存資料庫的伺服器及目錄。


6. 選擇下列選項之一來複製: 7. (可選用) 新資料庫若要儲存在硬碟上,請按一下「加密」以加密新資料庫。依序選取「本區的資料庫加密方法」及加密類型,再按一下「確定」。若需詳細資訊,請參閱限制存取本區資料庫

8. (可選用) 若使用「版次 4」範本來建立資料庫,請指定新資料庫可佔用磁碟的最大值。按一下「大小限制」並選取一個大小 (最多 4 GB),再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
9. (建議) 如果不要沿用原始資料庫的存取權控制清單 (ACL),請取消選取「存取權控制清單」。取消選取「存取權控制清單」會自動輸入您的名稱作為「人員管理員」及輸入「預設值」作為「設計師」。如果沿用存取權控制清單,對新的資料庫您將沒有「管理員」存取權,您無法執行所有存取層次中的所有作業,包括刪除資料庫與修改 ACL。

附註 當您使用 [檔案][資料庫][新複製] 來複製資料庫時,Notes 會自動壓縮新的副本。

關於隨時使用最新設計

Notes 的許多範本都是「主」範本。這是指主範本所做的變更會傳送至以此範本建立的資料庫,除非您指定其他選項。如果您計畫自訂資料庫,而且要避免設計變更被覆寫,請在選取範本後取消選取「隨時使用最新設計」,或是在資料庫的「資料庫屬性」方塊的「設計」標籤上取消選取「沿用範本的設計」選項。

另請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