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曆及排程


重新排定重複會議的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
有時,在一連串的重複會議中,需要將這些會議的部份實例重新排定在不同的會議時間。重複會議的主席可決定將全部或部分重複會議同步化,以在相同時間的舉行。

例如,假設某使用者 (即主席) 建立標準的為期 5 日之重複會議,上午 8 時開始,上午 9 時結束。接著又重新排定週二的會議延後 1 小時舉行 (上午 9 - 10 時),並將週四的會議重新排定為延後 2 小時舉行 (上午 10 - 11 時)。最後又將週一的會議時間重新排定為下午 1 至 2 時。這時,主席決定將會議的所有實例與週一的會議時間同步化。或者,主席也可決定只重設部份會議,以在該段時間舉行。

此功能可提供使用者選項,基於一個實例的時間,來重設部份或全部會議的時間。

為能利用此功能的優點,請要求管理員啟用相關「桌面」政策中的「日曆和排程重設時間」功能。

1. 開啟會議通知。

2. 按一下 [動作][重新排程]。即顯示「重新排定選項」對話框。

3. 變更會議時間及 (或) 日期。按一下「確定」。即顯示「變更重複項目」對話框。

4. 選擇要重新排定的實例,並按一下「確定」。如果會議已被中斷,即顯示「重複重新排定選項」對話框。

5. 請在「選擇如何重排」內選取下列其中一項:


6. 在「選擇重排的會議」中,您可檢視對原始會議的變更。受此變更影響的所有其他重複會議,都會顯示在清單方塊中。同時也會顯示每一場會議的建議時間。預設會選取全部會議。請取消選取您不要重新排定的會議。

7. 按一下「確定」。即變更所有已選取會議實例的時間。取消選取的實例則不會修改。

另請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