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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文件
您至少需有資料庫的「作者」存取權,才可以編輯資料庫中自己的文件。如果您至少有資料庫的「編輯者」存取權,才可以編輯資料庫中其他的文件。文件必須在「編輯」模式,您才可以變更。
開啟或選取要編輯的文件,然後執行下列一項使文件進入「編輯」模式。
選擇 [動作][編輯文件]。
按 CTRL+E (Macintosh 使用者:COMMAND+E)。
在開啟文件的文字按兩下。
Notes
要回到「閱讀」模式,按 CTRL+E(Macintosh 使用者:COMMAND+E)。使文件進入「閱讀」模式會讓您無法編輯文件。
在預覽窗格中的開啟文件之文字區域按兩下,使出現在預覽窗格的文件進入「編輯」模式。
另請參閱
在文件中選取及移動文字的鍵盤捷徑
鎖定文件
將檔案匯入到具 RTF 欄位的文件中
名詞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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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的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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